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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体主义江西贵溪邨圃苏芬

发表于-2009年06月21日 中午1:50评论-2条

我在《意志婚姻》论文中附带提出一个“美体主义”,恐怕有人又要大惊小怪!因此,不得不单独的详细说明。

人们由luo体时代到衣服时代确是一种进化,因为那时的衣服是御寒冷,毫无其它作用。后来经济发展,文明进步,衣服的意义渐渐就复杂了。前清的官员、民国的阔佬,哪怕天气热到沸点以上,他们出门至少要穿上四件衣服——裤、短褂、长褂、马褂,此外尚有浪子、妓女、姨太太……奇形怪状,全是衣服的仆役!一般人无不说是人们的智慧进步,殊不知正是人类思想退化的表现!把有用的东西变成役人的物质,还能算是进步吗?日子渐久,自然的肉体差不多没有和太阳光接洽的机会,偶一出现就觉失却威仪,尤其是妇女。我们细心想想就明白最初人类对于本身的手足耳鼻以及生殖器决无不同的待遇。后来衣服渐渐变了意义,肉体——除耳鼻手等在外就成了神秘的东西,许多罪恶大半都由这些神秘东西产生出来。农夫工人的肉体比较公开一点,但是他们热到不奈何时还要围一条腰裙,士商作不到这样,妇女更不用说了。同是人类,为什么相差如此之远?我以为完全是惯性作用,毫无意识!例如北方人无论男女老幼,晚上都是luo体睡觉,南方人听到就要哭起来,这是不是惯性作用?哪里有意识?

谈到这里,或者能得一部分人的谅解,但是物质科学恐怕又要来非难:因为天气炎热时,穿衣服在太阳里比luo体在太阳里还要好些——肉体容易吸收光线;寒天又非穿衣服不可。这个非难固然有理,不过对于本主义并无多大的关系;本主义是尚自然的,如果luo体比穿衣服舒服些,马上就luo体,毫无顾忌,并不是主张无论如何要luo体。

现代人类之所以不敢公然作恶者,还是数千年礼教之功,有许多半新不旧的青年目无礼教,又无高尚的意志,于是无所忌惮,结果还不如怕鬼神的愚氓。我们应该打破礼教不作恶,不应该为礼教不作恶,更不应该打破礼教后而作恶!这个比喻就是说我们应该luo体而无淫欲,不应该不luo体才无淫欲,更不应该luo体后发生淫欲!我们问:同是肉体,为什么不得同等的待遇?恐怕没有一人能够答出来。因此,在本主义未实现以前,我有两个提议:

(一)男女的装束须划一,不一定要女人穿男衣,亦不一定要男人穿女服,只要适合于身体就够了。譬如女人穿裙子,何不痛痛快快穿一件大衫?

(二)我们只可用帽子马褂作御寒冷遮太阳的器具,不可拿来作礼仪的表现!例如:那般礼教的奴隶,虽然汗流浃背,而沉重的,怪厚的,吸收热光的马褂,他们出门总不可少!这又何苦而来?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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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奔月
☆ 编辑点评 ☆
奔月点评:

亚当和夏娃偷吃禁果后,便不再裸体了。
现代是文明社会,衣服随自己喜爱就好。

文章评论共[2]个
云生云灭自在风-评论

问好作者,写的有意思。at:2009年06月21日 晚上9:36

爱上传言-评论

衣服是文明的标志,也体现着文化特色,还是穿衣服好!at:2009年06月21日 晚上1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