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傍晚,我轻倚在一小片略带暖意而又微黄的自然光柱中,翻开了这本新买的饶雪漫的《十年》。
饶雪漫在自序中说她自己是一个善长遗忘的人,能够不知不觉中遗忘了某人、某物、某段时间里的某一丝心情,以及太多太多可以遗忘的有一切……读到这里,我的思绪在这一瞬间被从牢笼中释放了出来,我苦笑了一下,又吸了一口桌上的原味奶茶,自问道:“阿虽,你是一个善长遗忘的人吗?”哦,不,我不是。但我至少是想成为这样的人的,也羡慕着这些善长遗忘的人。他们就如同饶雪漫在《十年》自序中的那句:“我愿意相信每一天都是一个新的人生,我可以从头开始,永远是那个穿着绿色灯芯绒大衣的幸福而懵懂的长不大的孩子。”
我终究不是饶雪漫一般潇洒的人儿,终究是逃不出那道无比刺眼的回忆的光圈,在这结束与开始的边界线上,也终究忍不住要把藏在日记里的过去,一点点的掏出来让自己换来一些哭泣、感动、成长、微笑、自恋或幸福的权利。
那一次,我在泪水的海洋中经历了一番现在看来并不轰轰烈烈的轰轰烈烈,然后迷迷糊糊的游上了依然平静如初的海岸,最终终于明白了什么叫做爱一个人。
那是在03年的一个晚上。我躺在自己的小卧室里看了一会儿漫画书,刚准备灭灯睡觉,只听到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后,姨妈的口中一口气吐出了长长的一句话,,而近乎呆住的我,也只听到了那其中最沉重的两个字:“车祸”。结果可想而知,我再也无暇顾及自己断断续续的哭声是多么的令人发指,我的眼泪断了线一般的落了下来,一刻也不停,淋湿了我心中的整片天空。
坐在去医院途中的自行车后座上,披着黯淡而又略带寒意的星辉,挂在我脸上的泪痕渐渐风干。只记得当时的小小的我心中萌生了一个小小的冲动:想要跳下自行车去,然后以风的速度奔向那间妈妈住着的病房。然而一想到要独自穿行于无人出没的黑巷,要听到那黑巷里传来的悠长而又不失清晰的种种回声,胆怯的我还是选择了退缩。
当自行车终于驶到了一片带路灯的地方,我能看见远处医院的光点时,我就再也顾不上害不害怕了,我开始了不由自主的狂奔。由于我一时的语无伦次,好半天我才找到了那间妈妈住着的病房,并一把推开了门。然而一进去,我才猛的停住了急噪的脚步,把视线定格在了病房内,靠着一面苍白如纸的墙,我的妈妈静静的躺在病床上,迷茫的眼神中搀杂着些许的无力与疲惫。“妈妈!”我艰难的克制住自己的哽咽声:“妈妈,你是不是很疼?”说着,我那不争气的眼泪又夺眶而出了,它们划过我的脸庞,缓缓的映在我的衣领上,宛若绚彩的花儿在绚彩的烈日里留下的无色的影子。“不要哭了,妈妈只是鼻梁上伤到了一点而已,没有什么大问题的。”妈妈也极为艰难的从苍白的被子里伸出一只手,试图去抚摸我的后脑勺。
然后是冗长的无言无语伴着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呼吸声。
再然后是我仿佛一夜长大般的懂事带来的一系列的不温不火的感动。
我沉思:2003年大约、可能、也许就是我生命中第一个心灵疯长的365天。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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