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若是为讨好,宁可不发表戴振强

发表于-2010年02月04日 中午1:31评论-1条

任何一个作者都希望自己的作品能被更多的读者看到,我虽然也不例外,但不屑于拿出去发表,并非本人的水平不济,而是受不了太多条条框框的束缚限制,不想为了刻意迎合别人而失去了自我。

我对现在的投稿环境很失望,就拿富士康的“鸿桥”来说,通篇都是形势一片大好,郭总如何英明.各经理副理如何顾全大局,只有众口一词的歌功颂德.粉饰太平,没有任何的缺憾与不足,所有文字都流于形式主义,都是僵硬.无关痛痒的口号,毫无个人的深刻见解,说了等于没说。所谓的企业文化,只不过是厚颜无耻的给领导拍马屁罢了。不仅仅是小环境如此,大气候也是这样,那些“德高望重”.掌握着话语权的成名作家在讨论打工文学时,口口声声要求我们一定要阳光,一定要和谐,一定要“看起来很美”,其实,潜台词是:一定要与他们保持一致,不允许有个性,更不能有不满与反抗。

是吧?文章成了“御用文人”们升官发财.阿谀奉承的“敲门砖”;成了“既得利益者”装摸作样.欺世盗名的“通行证”。似乎所有人都已放弃了自尊与骨气,习惯了“冠冕堂皇”的虚伪,毫不介意这令人窒息的压抑。

裴多菲说:“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我认为:“发表诚可喜,个性更重要,若是为讨好,宁可不发表。”写的文章如果能发表当然很好,可是你要我按你的脸色办事的话,我宁愿放弃发表也不向你妥协,我认为,这才是文学的风骨。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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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半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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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斤点评:

对于寻常网络写手来说,写作最重要目的是为把自己思想情感尽可能完整呈现出来,而不是讨好任何人。为迎合他人口胃创作的文学必已迷失自我。

文章评论共[1]个
燎原百击-评论

坚持自我,弥足珍贵。问好朋友。at:2010年02月04日 晚上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