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知道我死在哪一天,我想我会提前给自己写首挽歌。
它——与感情无关,与成就无关,与自许无关,与勉励无关。
这真是令人沮丧的一件事。
好像这么多年来,我连自己都未曾对得起,何况是身边的人。所以很多时候,我宁愿选择一人相处,至少不必特意善待自己,因为没什么愧疚。有人说,只有爱自己的人,才会让别人爱。可我不知道什么才算爱,对自己好?还是不受委屈?没什么值不值,有什么值不值。
有时候真的相信,这只是大梦一场,无所谓方向,无所谓孤独,只是在尝试习惯一个人的热闹,习惯不来,那就去死好了。
你看,真的可以简单,人与事抵不过那字的。
过去始终是一件嫁衣,满怀欣喜地为谁穿上,看着她在满地打滚的鞭炮中乘上了谁的轿子,帘一放,就此别过。只剩温热满地的红屑,和狼藉一身的泪痕。多出彩多华丽,也会在记忆的道贺声中一寸一寸地磨砂成老旧默片,凉了你的怀。
不说是多刻骨的感情,也不说是多铭心的承诺,子之未干的笔墨,只懂得任时间吹干思念,夹入某本书里,肆意遗忘。便是青春。
你听说过天葬么?
我想在离开之前,去一次布达拉宫。
在可以眺望到它的地方,一步一跪地走过去。我想在这条路上,我的身边,会有和我一样的信徒,及风霜白骨。我没有信佛,也没有信布达拉宫,我只是想在这片离天最近的大地上,听听上面那位在说什么,摸摸这大地的嶙峋,然后低下想哭时便高高抬起的头,用额头亲吻这片亘古的苍凉悲壮。在回归后土的路上,恳请它的原谅。
彼时花开,我已不在。
要用多久,才会发觉身边熟悉如空气的人已经不在,才在所有温暖与自哀的记忆中央,唱一首挽歌,我们理所应当,我们理屈词穷。
我想我们不是错过,只是在尚未学得珍惜时,离开。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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