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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喻是谬误的帮凶牧二

发表于-2010年04月30日 晚上8:08评论-3条

“前因灭位后果即生;如秤两头低、昂时等,如是因果相续如流,何假去、来方成非断?”

这是《成唯识论校释》中的一段话,相信只要想一想“如秤两头低、昂时等”这个比喻,任何人都能迅速理解它的含义,并接受它所表述的理,那就是因灭果生是同时的;广而言之,就是说,此段文字所表述的因果关系是恒常的,是没有过去、现在与未来之类的时间性的,因为上述文字用于说明因灭果生这个抽象道理的比喻实在是太形象、太简明了。

但是,上面那段文字所表述的因果关系当真是没有时间性的吗?

以抛出一块石头为例。手抛石是因,石落地是果,两者之间明显是有时间的。由此出现了一个问题:究竟是我们的感觉是错误的,唯识宗所主张的因果之理是错误的,还是上述那段话的表述本身就是一个陷阱呢?

可以分析一下石头身上发生的事情,和“如秤两头低、昂时等”这个比喻。

石头被我抛出时接受了我所施加的力,这是因;石头在离手后受到地球引力和空气阻力的作用,逐步耗掉了它从我手上接受的力,最终落到了地上,并在地面上砸出了一个小坑,这是果。很明显,在这里,由因到果之所以是有时间的,是因为除了因本身之外,在因与果之间还介入了一个第三者:地球与空气所施加的力。用原始佛教的说法,就是得到一个除因、果之外的缘。

而秤之两头呢?

不错,秤两头之低、昂确实是同时的。但是,分析“秤两头低、昂”这一事件的因果关系就会发现,手施加在秤钮上的力是因,秤砣与被称之物施加到秤钩与秤杆上的力是缘,而秤——实质上是秤杆——两头的低与昂同是上述因、缘共同造作的果,也就是说,秤(杆)两头的低与昂并不存在因果关系。

因此,“秤两头低昂”与抛石头和石头砸地两者之间根本就没有可比性,也就不能借以表明抛石头与石头砸地两者之间真实的因果关系。

而我们呢?我们之所以轻易相信开头所引用的那段话所阐述的歪理,仅仅因为我们已经习惯了依赖种种看似很能说明问题的比喻,殊不知,比喻常常是谬误的帮凶。

( 2010年月月28日于罗家山)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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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尘世祥人点评:

以“秤两头低、昂时等”比喻因果不当而推出“比喻是谬误的帮凶”,就事论事还讲得过去,推而广之就不一定是真理。作者的新思维值得借鉴!

文章评论共[3]个
山野文選-评论

恰如其分的比喻是为了浅显易懂地揭示某种不太容易理解的事物,胡乱比喻才是谬误的帮凶。不过这年头能把比喻做到恰如其分程度的人不多,因此因为比喻而生出的谬误自然层出不穷。问好作者。at:2010年04月30日 晚上8:49

gaogeda-评论

中国传统文化里有许多似是而非的譬如替代了逻辑证明,确实如先生所说“是谬误的帮凶”。at:2010年05月01日 晚上9:21

牧二-评论

谢谢编辑先生和楼上两位朋友!at:2010年05月05日 早上9:02